关于我院停止门诊成人患者静脉输液的通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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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《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卫办医政[2015]23号)中的“到2016年底前,全省二级以上医院(除儿童医院)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”的要求,我院决定自2016年12月28日零时起停止门诊成人患者静脉输液治疗。根据病情,确实需要输液的患者请转急诊输液或住院治疗。希望广大患者朋友积极配合、谅解。 特此通告,请相互转告!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6年12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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